追债公司和委托人签订的合同法律效力需视具体情况判断:
一般情形下无效:在我国,讨债公司是非法的,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发文禁止成立 “讨债公司”。根据相关规定,委托人与讨债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和委托合同属于无效合同,产生争议时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。
特殊情形下部分有效:如果委托讨债的事项本身合法,协议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,不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同时约定的追债方式也合法合规,那么在理论上合同在合法范围内是有效的。例如,合同中明确约定受托人只能通过合法的协商、调解等方式追讨合法债务,并且对双方的权利义务、委托范围、费用等内容有清晰明确的规定。但由于讨债公司本身的非法性,这种合同在实践中也很难得到法律的完全支持。
总体而言,由于讨债公司的经营活动通常不被法律所认可,其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,一旦发生纠纷,双方的权益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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